2012年税制改革前瞻 房产税继续推进方向明确

2012/1/6 10:54:35  |  作者:  | 关注度:  | 【字号:↑大   ↓小

          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1年我国税制改革可以用涉及范围广、改革力度大来概括。来自各方信息表明,2012年即将迈向“深水区”的税制改革将从四个方面发力。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加速推进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将为企业带来减税效应。目前,上海周边省份对于试点增值税“扩围”积极性较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2012年将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

          但专家指出,增值税在上海进行局部试点,会对周边地区以及相关产业造成影响。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周边地区的物流业和服务业竞争力优势。据了解,由于江苏省与上海市地理位置较近,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部分江苏的物流企业已迁至上海,这引发了江苏省对物流业发展壮大的担忧。

          “区域性的优惠政策确实会产生洼地效应,造成资金流向该地区,相当于变相排挤了外地服务业。目前很多省市对试点增值税‘扩围’积极性很高,在这种情况下,不排除改革加快步伐的可能。我认为,可以按行业推进改革,例如从服务业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样比较稳妥,消除各地不平衡。”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说。

         房产税继续推进方向明确

        从目前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直接影响虽然不大,但对住房消费已显示一定引导作用。房产税试点扩大及加码的预期正逐渐加强。在总结重庆、上海两地试点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房产税的大方向已经明确。

        201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要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工作。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也表示,2012年将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但房产税试点推行仍面临较大障碍。房产税应以房产评估价为税基,目前我国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收入诚信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等房产税的征收基础欠缺。尚需建立全国或是地方省市一级的住房信息系统。这也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指挥和决心。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2012年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

        资源税改革计征范围或将扩大

         2011年11月1日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将石油、天然气的税额从以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至10%,其他五项税目仍然是从量计征,但对焦煤和稀土矿等的资源税税额标准进行了一些调整。

        煤炭没有纳入本次资源税改革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其在我国能源消费中占比较大。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煤炭在我国能源一次、二次利用中的比重都非常高,而且广泛用于电厂发电,煤炭资源税的调整影响会更大,涉及价费税的很多方面。

         专家预计,下一步资源税计征范围将在石油、天然气的基础上扩展到其他资源产品,煤炭有望是下一个可能纳入的资源品。

         研究制定环境税并择机推出

        谢旭人日前明确表示,2012年要研究制定环境保护税费改革方案。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日前也表示,研究推进的环境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正税清费。专家称这将是环境税改革的总体思路。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从征税对象上来看,环境税本质是一种行为税,即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引起的污染物的排放这一行为征税。

        可以肯定的是,环境税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一方面,环境税的实施会迫使企业负担环境污染的成本。但控制污染,节能环保不仅是企业的责任。对于个人来说,也将对生活垃圾和污染物的排放起到抑制作用。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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