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可以卖人防车位吗?

2014/1/8 9:18:47  |  作者:  | 关注度:  | 【字号:↑大   ↓小

一问:人防车位可以卖吗?

       “小区的人防车位,开发商能不能卖?我们业主买了这些车位,有保障吗?”近日,杭州市王先生咨询本报编辑部。
  王先生家住城西某高档小区,他在小区看到海报,开发商开始新一轮车位促销。
  “价格比原先便宜了好几万,但估计买的人不多。”
  王先生为爱车伤透了脑筋。小区地面车位有限,回家迟了,根本找不到泊车位。不少业主把车子停到小区外的小道,但近期交警开始贴违规停车罚单。
  王先生无路可逃。
  他准备购买地下车位。挑选时发现,促销中很多是“人防车位”。
  产权车位与人防车位价格看上去没差别。人防车位与非人防车位,到底有什么区别?王先生开始警惕起来。
  对方告诉他,人防车位没有产权证,他们会与业主签订一份协议,出租与小区商品房同期70年的使用权。
  王先生此时才明白,地下车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建设时位于普通地下室的已在规划上注明是地下车位的,可以租售。另一类,则是位于履行法定义务配套建设的防空地下室中。后类车位不能取得产权证。
  “人防车位也能卖吗?”当王先生提出异议时,对方回答,目前很多小区都在卖,大多数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以租代售”销售人防车位。
  记者随后的调查显示,杭州市多数新小区,确实普遍以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方式销售地下人防车位。
  拿着车位出租协议,王先生忐忑不安:十几万元买一个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值吗?要是以后地下车位能办产权,怎么办?更令人不解的是,人防车位既然没有产权,那开发商有权出售吗?
二问: 开发商可以卖吗
  开发商有权出售人防车位吗?这涉及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人防车位到底归谁所有?
  昨天,记者专门查阅了《人防法》。该法虽然规定防空地下室平时由投资者使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并未明确防空地下室及人防车位的产权到底是属于国家、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业主。
  因此,开发商处理人防车位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既然产权并不明确属于开发商,为什么开发商有权“出售”人防车位?
再问: 遭遇法律空白
  因为产权不清,一系列纠纷随之而来。近年各地发生的有关“人防车位”的法律诉讼,其判决不同。这是为什么呢?
  省人防办相关处室负责人一语破的:“地下人防车位的产权问题,还是一个法律空白。”
  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地下人防车位的产权归属,各地执行标准也不尽相同。如江苏人防和物业法规规定:防空地下室停车位不得出售、附赠,平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而我省宁波市政府令规定:防空地下室中的人防车位只允许临时出租,且租期每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产权或使用权。
  但是多数城市并没有明确规定。于是,有的认为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有的认为归开发商所有,有的认为归全体业主所有。地下车位产权纠纷由是滋生。
  尽管法律规定防空地下室及人防车位“谁投资,谁受益”,有律师认为,小区开发商出售人防车位使用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目前开发商并不是防空地下室产权人,使用防空地下室需要到人防部门申请领取人防工程使用证,目前人防工程使用证的期限是5年。所以开发商根本无权出售人防车位使用权,更不可能出售使用权20年、50年甚至70年。车位能否销售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否办理产权登记。
  另外,一旦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人为灾害等不可抗力,国家可调配防空地下室统一使用;一旦遇到拆迁等问题,“买”了车位的业主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盼望早日立法明确权属
  据了解,省政府明文规定在国家相关法律明确前,依法结建的防空地下室不明确产权。
  最近几年,有关地下人防车位的纠纷、争论比较多,像丽水市、杭州市秋水苑,就曾因为开发商出售地下人防车位,引发群体性事件。
  2012年,我省海盐县基于人防工程的公共属性,试点破冰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明确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法律义务外投资修建的人防工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2013年4月,我省已出台《地下建筑物登记暂行办法》,地下车位能够办出产权证。地下人防车位产权隐患即将浮出水面。
  专业人士提醒市民:目前买卖与长期租赁地下人防车位是有一些风险的。一旦法律明确地下人防车位权属,将不可避免地影响下单者。
  随着城市私家车与日剧增,小区停车位越来越紧张,地下人防车位的纠纷不可避免地日益凸现,容易引起群体性社会问题。据悉,目前我省地下人防车位有50多万个,仅杭州市就约20万个,占杭州市地下停车位半数左右。早日明确地下人防车位产权归属,充分利用地下人防车位,也有利于缓解日益严重的城市停车难问题。
  当务之急,亟需早日立法明确地下人防车位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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