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开发区2018年初中小学招生 学区划分范围

2018/2/14 22:30:57  |  作者:  | 关注度:  | 【字号:↑大   ↓小

继萧山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出炉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学区划分也出炉啦!还有详细的招生政策,一起来看看!


开发区2018年初中小学招生

学区划分范围


初 中

1.红垦学校 (咨询电话:83816806):

顺发康庄小区、名扬阁小区、重汽嘉泽苑小区,钱江农场和红垦农场原小区(萧政发【2000】106文件同时遵照执行)。


小 学

1.信息港小学(咨询电话:83816803):

市北社区、信息港社区范围内的70年住宅性质的产权房,包括明江苑、通惠丽港、天海阳光、华瑞晴庐、嘉利公寓、市北公寓(4幢、6幢)、东方一品东方一号、天辰国际(1号楼、2号楼、3号楼)、德圣博奥城保利霞飞郡顺发恒园、青秀城、高运莱茵传奇园、绿都百瑞广场(4幢、5幢)等15个小区。


信息港小学


2.红垦学校(咨询电话:83816806):

顺发康庄小区、名扬阁小区、重汽嘉泽苑小区、钱江农场和红垦农场原小区(萧政发【2000】106文件同时遵照执行)。



红垦学校


一、招生对象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


小学新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所指的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大江东、滨江、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余杭、富阳、临安。


1.第一类:开发区有户籍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三批:


A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户籍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该招生文件公布之日前);

C批:本人或父(母)开发区无独立产权房。


2.第二类:非开发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开发区,本人或父母在开发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分为四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大江东及杭州其余九城区户籍;

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且新生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开发区范围内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D批:非杭州市区户籍。

产权房要求:①《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之前;②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③市北区块初一年级新生 ,由开发区委托教育局招收符合条件的一、二类新生(金惠初中学区为主)。


3.第三类:非开发区户籍,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开发区没有独立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开发区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又分为三批: 


A批:具有萧山、大江东或杭州九城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开发区并实际居住连续满3年(凭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时间以2018年8月31日为准,下同),初中新生需在萧山区小学就读满2年,且父母一方在开发区纳税企业连续工作(或经商)满3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凭证),并在萧山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均仍在有效期内)的新生;  


B批:非萧山、大江东或杭州九城区户籍,且父母一方持有九年有效期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家庭生活基础在开发区并实际居住连续满3年,初中新生需在萧山区小学就读满2年,且父母一方在开发区纳税企业连续工作(或经商)满3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凭证),并在萧山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均仍在有效期内)的新生;


C批:非萧山、大江东或杭州九城区户籍,且父母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家庭生活基础在开发区且实际居住连续满4年,初中新生需在萧山区小学就读满2年,且父母一方在开发区纳税企业连续工作(或经商)满4年,并在萧山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4年(均仍在有效期内)的新生。

符合C批三类生中,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的新生,视作第三类B批新生。


4.设立开发区重点人才子女安置政策。


为推动开发区企业创新发展,对具有博士以上学历、“长江学才”、“千人计划”等高层次引进人才在开发区企业工作,由家长申请,企业证明,中心学校审核,报管委会研究同意后,予以安置。


二、招生录取办法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


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按照A、B、C批依次招收,其中A批直接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B批可划入(外)祖父母户籍地产权房学区学校;C批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须提交由房管处提供的父母双方及新生的无房证明)。


第二类:在第一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按照A、B、C、D批依次招收,其中A、B批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招收,C批根据新生取得有效居住证时间先后排序招收,D批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招收。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3.《房产证》办理时间在2017年4月30日后的二手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2018学年入学,将查验其作为学区房在2018、2017及2016学年其他家庭子女入学情况)。


第三类:在第一、第二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按以下顺序招收(未被录取的可以到民工学校或回原籍学校就读):

1)父母一方在开发区2017年度“十强财政贡献企业”、“十强工业企业”、“十强服务业企业”、“十强科技创新企业”任分公司经理、分厂厂长等正职及以上职务的;

(备注:相关四大类“十强企业”名单,届时以开发区管委会公布的文件为准)

2)具有萧山、大江东或杭州九城区户籍,根据在开发区纳税企业连续工作(或经商)期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3+N,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招收;

3)非萧山、大江东或杭州九城区户籍,持有九年有效期的《浙江省居住证》,根据在开发区纳税企业连续工作(或经商)期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3+N,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招收;

4)非萧山、大江东或杭州九城区户籍,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根据在开发区纳税企业连续工作(或经商)期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4+N,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招收。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


开发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采用网上预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预登记

2018年3月10日~3月25日,萧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zj.cn/)将开通 “2018开发区初中小学招生预登记系统”进行第一、二类新生报名预登记。

(二)资格审核

网上预登记后,请家长在规定时间,随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详见下表:



四、学区划分原则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以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学区划分根据现有学校布局规模,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学区划分范围(详见附件1)保持基本稳定,每年度作适当微调。


五、其他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


1.各学校应提前一周在所辖社区、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

2.各学校6月22日上午在校门口、校园网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于7月5日安排新生报到。

3.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人才的子女由人才服务地参照第一类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享受萧山籍学生待遇,由人才服务地招收并统筹安排。

4.在萧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港、澳、台籍人员的随带子女,享受萧山籍学生待遇。若父母一方在开发区无独立产权房的,由父母一方实际服务地参照第二类A批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5.驻萧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子女入学,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6.辖区内民办学校做好招生工作:一是严格控制招生条件。招收学生必须提供下列证件:(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萧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9年有效期的《浙江省居住证》等同有效);(3)一年级新生提供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4)初一新生提供有原小学毕业学校及上级行政部门公章的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所有证件须复印并以班级为单位留档。二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学校招生规模必须符合办学有关标准,2018年招生计划须报开发区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并严格执行,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按标准收费。三是严格控制招生范围。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不得跨区招生。

各民办学校督学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擅自突破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的,要同时追究督学责任。

7.开发区内产权为40-50年的楼盘产权房,因其房产规划用途不属于“住宅”,按照相关政策不能包括在开发区中小学学区房内;

8.开发区中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3816803 83816805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学校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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