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关于开展2015年度萧山区房地产中介企业年检年审的通知

2015/3/2 0:00:00  |  来源:萧山房产网  |  作者:  | 【字号:↑大   ↓小

各房地产中介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萧山区房地产中介企业和执业人员年检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实施年检年审的范围

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由萧山区房地产管理处核发的《浙江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均需参加年检年审(分支机构的年检年审与总公司同时申报,不单独申报)。

  • 年检年审的时间

年检年审受理时间:即日起——2015年5月31日。逾期不参加年检年审,视为年检年审不合格并暂停网签资格。

  • 年检年审的内容

1、从事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的情况:主要审查从事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数量及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在职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2、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主要审查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除外),从业人员、负责人和机构内部是否建立了正常的制度及执行情况,分公司及加盟店是否备案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3、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审查业务开展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规定,经营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房地产中介企业及执业人员诚信情况,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等。

4、执业诚信情况:2014年度被投诉的房地产中介企业和执业人员,经查属实后的整改情况,开展房地产中介执法检查中要求整改的处理情况。

5、各中介企业必须按规定开设二手房交易房款监管账户,否则视为年检不合格。

四、年检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1、房地产中介企业年检年审申报表(可自萧山房产网下载)。

2、《浙江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地产经纪人聘用书(可自萧山房产网下载)。

5、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营业场地证明(租赁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7、房地产中介企业公司公章

备注:

1、对不在房地产中介企业专职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的经纪人不单独进行年检年审。

2、房地产中介企业分支机构必须与其隶属的法人企业同时申报年检年审,如其所隶属的法人企业年检年审不合格,所有分支机构年检年审均为不合格,总公司已提供的资料,分公司不需重复提供。总公司在萧山以外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备案证书。

3、房地产中介企业如发生经营地址变更、法人及经纪人变更请在年检年审期内一同办理。

 

 

杭州市萧山区房地产管理处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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