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我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提高

2012/1/9 13:39:23  |  作者:记者何学仁通讯员俞虹  | 关注度:  | 【字号:↑大   ↓小

     从今年元旦起,萧山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提高。 

    其中,提取公积金异地购买住房,必须提供房产证、契证或契税完税凭证。这就意味着,异地购房的市民只有等房子交付后,拿到房产证,才能提取公积金。

    昨日,在老家绍兴买了套房子的王先生,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资料,来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却被工作人员拒绝。 

    “从元旦起,萧山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提高,其中异地购房者提取公积金必须提供房产证、契证或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合同和发票不作数了。”该工作人员解释说,王先生只有等房子交付后,拿到房产证,才能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从元旦起,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管理,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假合同、假发票等材料来骗取公积金。此次调整,仅限于提取公积金所要提供材料方面,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提取期限和额度等均没有调整。 

    《通知》主要对五种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时所需的材料、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包括职工购买本地商品房、异地购买住房、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租赁自住住房。此外,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从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 

    这次调整主要对异地购房者影响比较大。“异地购房者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会被延迟。”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以前异地购房者只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者发票就可以了,房子未交付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但现在根据《通知》规定,职工异地(杭州、余杭、萧山以外)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证或契税完税凭证。而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必须等到房子交付使用后才能拿到。据了解,这样调整的原因主要是相对购房合同和发票,房产证不容易造假,可以更加规范对提取公积金的管理。 

    此外,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本地商品房的,条件更加细化和规范了。之前只要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和购房交款凭证及复印件即可,而《通知》则规定购房合同必须是经过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未经网签的购房合同须提供备案单,同时还要有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的收款收据,而不是普通的购房交款凭证。 

    对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通知》规定在原先提供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基础上,再增加了“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未经网签的购房合同需提供备案单)或房屋所有权证。”对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通知》在提供户籍注销或死亡证明基础上,增加了“提供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司法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对于租赁自住住房,在原先规定的提供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和住房租金税务发票基础上,《通知》增加了“其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按90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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