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取消土地双轨制越早越快越好

2011/9/27 10:05:02  |  作者:  | 关注度:  | 【字号:↑大   ↓小

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我国将逐步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土地资源配置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提高土地供应和调控能力。

所谓土地供应双轨制,一条轨是政府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使用单位;另一条轨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偿出让国有土地,目前主要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出让土地。现在,政府行政办公用地、关系国计民生的部分产业用地以及公益性事业用地仍然采取土地划拨的形式,后者如:能源、电力等行业用地,学校、医院、博物馆等使用土地。

对所谓关系国计民生和公益事业以及政府办公无偿划拨土地的规定实际上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前制定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过去那种关系国计民生和公益事业许多项目都转换成了经营性管理的方式,比如:能源、电力、学校、医院等老概念的公益事业单位实际已经成为经营性企业或事业单位并且效益还好过其他大部分企业。同时,根据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在转移中不同主体来看,实行无偿划拨完全是计划经济残余思想的遗毒,是一本糊涂账或者给浑水摸鱼者提供了机会,比如:政府办公用地、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公益事业项目,如果由政府主导,政府财政资金就应该该买地就买地,应该利用财政资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在市场里同等参与拍地而不是无偿划拨,这是两码事情,不能混为一团,俗话说“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再者,土地越来越稀缺,城市土地越来越贵,土地供应上的市场这条轨与划拨这条轨越来越远、差距越来越大。大大增大了划拨土地寻租的激烈程度,大大增大了划拨土地被挪用成商业性经营的几率。许多划拨土地上建起了商场、楼堂管所、各种娱乐施舍等,完全以盈利为目的,脱离了划拨土地的性质,而且划拨土地上建起了许多住宅楼,虽然没有土地所有权证,给变卖交易造成一定困难,但只要居住就没有任何问题。

可以说,划拨土地不但造成土地市场畸形,而且造成行业、部门、住房上的大大不公。更加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在划拨土地上的寻租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改革开放后我们曾经吃过“双轨制”的亏。上个世纪80年代上半期实行的钢铁价格双轨制造成了大量投机倒卖计划内钢铁指标的“官倒”现象至今还记忆犹新。土地双轨制另一个最大弊端是对农民的极大不公。造成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是,同是土地,如果实行市场化招拍挂方式出售,价格高,农民补偿就多,而划拨土地成本低,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民所得的补偿很少。

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有利于斩断伸向土地市场的特权之手,维护土地市场公平。土地作为经济中最重要的资源资本在不能完全私有化时期,必须确保其供给上的公平,那就必须采取彻底市场化、阳光化操作之路。无论何种行业、无论何种项目、无论什么单位,无论政府主导、财政出钱还是企业主导、公司拿钱都要进入市场“购买”土地,各自核算自己的成本。取消双轨制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更有利于核算土地使用者成本和土地本身的成本。做到“驹走驹路、马走马路”,亲兄弟明算账。当然,也有利于对承包土地农民补偿公平。对促进完善要素市场发展更加有着重要意义。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土地资源配置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最终目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时间距离到底多长?以笔者看,取消土地双轨制不宜久拖、越早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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